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 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
股票名稱:路易莎咖啡.
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06/18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(1) 驊穎有限公司 代表人:黃銘賢 董事長
(2) 名亮投資(股)公司 代表人:黃佳雯 董事
(3) 黃俊銘 董事
(4) 姚舜晏 獨立董事
(5) 陳瑋叡 獨立董事
(6) 李弘信 獨立董事
(7) 劉永裕 獨立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,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
並擔任董事(含獨立董事)之行為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
任職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職務之期間內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,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
營業者,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):不適用。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2025-06-18